“我们是黑龙江省大箐山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近日,大箐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开展了一项刑事案件远程视频提讯工作。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活动,仍出售一张银行卡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后,因张某家住天津且身患重病无法离开医院,为确保刑事案件诉讼活动正常进行,减少办案机关和犯罪嫌疑人的诉累,该院与县公安局、县法院积极沟通、紧密配合,依托侦查监督协作平台,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简案快办”工作机制,适用速裁程序,利用在线远程视频方式提讯,仅用三天时间就将该案审查起诉移送至法院。
开庭时,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观庭审观摩。为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拓展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公诉人主动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就庭审注意事项予以说明。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所有环节均通过视频完成。整个案件从提讯到庭审仅用五个工作日的时间就圆满结束,并且过程规范有序。画面流畅。语音清晰。主审法官当庭作出宣判后。被告人表示认罪忏悔、服从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