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福建检察机关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理应为全国检察机关创造更多经验。”9月25日至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前往福建厦门、宁德、福州调研。应勇强调,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从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中更加深刻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更加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方向、目标和要求,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上展现更大作为,在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上迈出更大步伐,努力为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创造更多“福建经验”。
9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调研。
在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应勇调研基层民事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等工作。他强调,民事案件直接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绝大多数民事裁判作出在基层、执行在基层,基层民事检察责任很大。要全面履行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职能,综合运用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的要求,研究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促进严格依法执行、规范高效执行。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在知识产权案件量较大的城市探索相对集中管辖,依法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切实防止和监督纠正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促进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
9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厦门市检察院调研。
在厦门市检察院,应勇调研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应勇强调,行政检察承担着促进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职责。要扭住行政诉讼监督这个重心,依法加强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法律监督,实现有力监督、有效监督。行刑反向衔接要严格把握“可处罚性”,规范办理标准和流程,加强实质性审查,促进严格执法。检察公益诉讼要抓住“公益保护”这个根本,扭住“可诉性”这个关键,一体发挥好维护公益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功能作用。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都要更加注重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重在监督纠正履行职责特别是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行政公益诉讼重在督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公益保护职能,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宁德市检察院调研。
在宁德市检察院,应勇调研“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检察管理等工作。他强调,要始终把心贴近人民,“实打实”地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既要立足当下、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办好民生案件、民生实事,也要着眼长远、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健全检察为民机制。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持续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检察管理是一门科学。把检察管理从简单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一项新课题,如何切实做到、真正做好,需要各级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共同研究探索。办案部门、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都要找准其中的责任,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真正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做实,促进检察官更好聚焦法律监督这个主责主业,更好聚焦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
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宁德市一家新能源科技企业调研“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在宁德市一家新能源科技企业,应勇调研“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他强调,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法治是发展“软环境”的重要方面。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抓住企业发展所需所盼所忧,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找准司法助企、法治惠企切入点,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9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调研。
在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应勇调研完善办案模式、强化诉讼监督工作。他强调,对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检察机关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及时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司法公正,也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保障正确裁判的既判力,维护司法权威。要坚持重大监督事项实质化审查和案件化办理,提升诉讼监督规范化水平。要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9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福州市检察院调研。
在福州市检察院,应勇调研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数字检察等工作。应勇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与生俱来的使命与责任。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学习、了解、熟知、掌握经济工作知识,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当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形势的判断和经济工作的部署上,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稳定社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数字检察在赋能法律监督特别是依职权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在检察职责范围内,用好数字检察手段,拓宽法律监督线索发现渠道,促进法律监督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再到促进社会治理。
9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福建省检察院听取福建检察工作汇报,对福建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在福建省检察院,应勇听取福建检察工作汇报,对福建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了一系列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是做好检察工作取之不尽的精神富矿、思想富矿、实践富矿,对做好检察工作具有历久弥新的重大指导意义。福建检察机关要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深刻体悟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深刻的法治观念、鲜明的改革导向,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使命感、责任感,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以法治力量促进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要立足福建独特区位优势,切实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要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持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要持续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化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调研期间,应勇与福建省委书记周祖翼,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崔永辉,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郭宁宁,省委常委、秘书长吴偕林进行了工作交流。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侯建军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