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服务大局 打造文明检察团队
—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侧记
时间:2018-10-10
来源:穆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宝山
录入:姜北辰
审核:王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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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总体思路,该院把党建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院党支部进行了改选,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可分别担任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各项工作都以党建工作为依托,院党支部配合党组负责全面工作,真正体现了党建、队伍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度有效融合,极大提高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
坚持文化育检,引导工作创新发展
为营造全员学习的氛围,精心培养复合型的检察官,落实“执法为民”的检察宗旨, 该院开办了“以讲促学、紧扣工作、共同研讨、全面提高”为主题的“检察官讲堂”。由班子成员带头,根据各自岗位要求和工作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讲座。采取互动式、扁平化模式,要求干警进行同向思考,从而提高干警们想干事、干成事的热情,带动该院队伍、工作、作风建设的创新发展。
坚持精细管理,确保执法严格规范
一是试行案件捕诉合一办理机制。通过对案件实行统一管理,进行同步监督,扎紧和织密制度的笼子,形成对检察干警廉洁公正、严格执法的有效约束,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杜绝了新的涉检信访问题和案件的发生。二是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和企业联络员制度。有针对性的引导检力下沉,有效推进检察工作重心下移,高效和节约利用检察资源,强化对办理案件后续效果的跟踪反馈,使检察机关对入员额人员的绩效考核更有抓手,也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的放矢,简便高效。三是针对该市刑事案件发案实际,与公安和法院进行了沟通协商,研究制定《审查逮捕案件受案标准》、《案管部门受案流程》等规定,切实保障各方合法权益,进而实现案件质量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群众满意度双赢。
开展志愿服务,展现文明为民形象
该院全体检察干警自觉加入志愿者队伍,把“营造优越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优良社会秩序”作为检察工作志愿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强化为民服务,打开文明的窗口。在检察工作中,该院采取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在信访接待、案件受理、矛盾化解等方面尽可能地为来访人、当事人提供方便条件。二是坚持送法上门,播撒文明的种子。结合开展普法教育、创建平安穆棱活动,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机关、企业、社区、校园、农村、家庭开展宣传教育。2013年以来,共发放宣传单一万余份,讲法授课二十余次,收听人员达二千余人次,切实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拉近了检民之间的距离。三是开展合作共建,架起文明的桥梁。积极开展“入百村、进千家、联万人”活动,近三年来,该院先后投入20余万元资金,为共建村维修了广场,清理街道、安装了健身器材;捐赠了价值5万余元的电脑,建立了电子阅览室。投入4.2万元资金,努力帮助困难户从根本上脱贫。他们还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植树造林、河道治理、环境整治等市政活动,受到了当地党委委、人大、政府的好评。
干警的努力,带来了整体工作的进步,2013年3月,被牡市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14年1月,控申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2014年12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室被牡丹江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共青团牡丹江市委员会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2015年2月,被牡丹江市委授予司法打击邪教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6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室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2016年11月,控申接待室再次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明接待室”考核验收;王伟杰、吕刚、武嘉华等干警受到各级表彰奖励60余人次。
穆棱市人民检察院 王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