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21
来源:穆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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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穆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喜军
(2020年1月 18 日在穆棱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穆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喜军
(2020年1月 18 日在穆棱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各项检察工作展现新面貌。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穆棱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市检察院紧密融入大局,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责使命,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理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件4人。助力脱贫攻坚,定期走访慰问贫困户和困难党员,发放扶贫慰问款物,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保障农民合法利益,起诉涉农惠民领域贪污、滥用职权犯罪2件3人。守护绿水青山蓝天,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犯罪12件14人。开展“水资源环境保护”、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督促河道内违法建筑物、堆砌物及时拆除移除,及时消除河道内各类安全隐患。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着力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共办理涉企案件3件8人,其中,办理对民营企业敲诈勒索犯罪1件1人,办理对民营企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犯罪1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涉企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1件3人,让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开展“送法进企业”,班子成员与10家涉案企业对接并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帮助2家企业排查化解了风险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和对策性建议,得到了企业的认同和采纳。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并吸纳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服务保障民生民利。自觉以人民为中心谋工作、抓办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校园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共走访穆棱辖区内3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问题线索20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整改到位,保障校园“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多次走访穆棱市及各乡镇水源地,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力度,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和饮用水安全。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穆棱建设。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市检察院切实担负起维护市域经济社会大局稳定的责任,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46件58人,提起公诉116件148人,准确率达到100%。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完善指控证据20余件。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起诉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18件20人,盗窃、诈骗侵犯财产犯罪19件23人。加大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容留吸毒犯罪1件2人。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起诉非法经营犯罪1件1人。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5件6人。依法打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起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件1人。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精心组织、稳步推进,起诉涉恶案件3件20人,目前已判决2件15人。在办理张某某涉恶案件过程中,依法提前介入,第一时间引导全面收集证据,防止证据灭失。院领导亲历亲为,带领干警深入一线取证、核实证据,共牵头召集3家办案单位会商案件6次,日常研究引导20余次,召开线索研究会30余次,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依据完整的证据链,成功支持公诉。
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高检院党组提出的“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的工作。创新推出“院领导便民联系卡”,群众来访可以直接联系、约见检察长,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邀请律师入驻值班,参与化解信访案件。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治安问题集中整治,打击妨害公务、扰乱法庭秩序等犯罪5件6人。注重源头治理,在办案中向有关部门提出堵漏建制、加强治理的检察建议2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以案释法。
不断强化司法领域人权保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5件33人,其准确率达到100%。强化对弱势群众保护,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不起诉1件2人。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办案机关对在押人员依法变更强制措施5人。在办案中体现人文关怀和责任担当,对因案致贫的2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尊重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案件程序信息271件,法律文书94件,电子卷宗扫描制作116件348册。共接待律师32人(次),提供阅卷120余册、电子卷宗光盘30余张。发布“两微一端”信息200余条,访客及访问量创新高。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积极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市检察院牢牢把握宪法和法律的定位,着力在做强法律监督主业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突出“优”字。强化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4件;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立案1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依法追捕3人,追诉10人,纠正侦查违法6件。强化审判监督,全部案件均依法提出量刑建议。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办理案件67件79人,适用率达53.3%,在全市名列前茅。探索适用速裁程序办理轻罪诉讼案件3件,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拓宽刑事执行监督渠道,实现派驻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漏洞口头提出检察建议10余次,书面检察建议1件,依法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纠正违法行为12件(次)。积极参加省检察院组织跨地区财产刑专项检察监督,我院负责审查的卷宗共发现司法失范问题100余件、违法违规案件2件3人,得到了上级院的认可和好评。
民事行政检察突出“实”字。着眼补齐法律监督短板,健全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件,准确率达到100%。办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2件,经调查核实,向法院提出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1件。履行职责中发现案件线索6件,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件、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件,已全部被法院采纳。针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1件,得到法院支持。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突出“好”字。牢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使命,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其中,涉食品药品类案件3件,环境资源类19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医疗废物、二次供水、盗伐林木补植等检察建议均已完成整改,促进穆棱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举办公益诉讼特色宣传月,积极营造公益保护社会氛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邀请环保、国土、水利等多部门共商共议,建立起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交流和沟通协作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未成年人检察突出“精”字。进一步完善“捕、诉、监、防、帮”五位一体工作格局,共办理涉及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7件10人,其中审查逮捕3件3人,审查起诉4件7人。对涉罪的5名未成年嫌疑人充分运用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帮助其悔罪改过,回归校园,最大限度地挽救误入歧途的孩子。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5批(次),联合上级检察院、穆棱市教育部门开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实现辖区内46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全覆盖。落实最高检2018年“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共16人到14所中小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实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常态化。
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突出“稳”字。加强与监察办案的协调衔接,就提前介入、案件管辖、补充调查、线索移送、强制措施适用及重大事项通报等方面,与监察机关共同研究,全面细化、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成立职务犯罪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由经验丰富的检察官组成,通过“捕诉一体+”的办案模式,共向法院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7人,其中贪污犯罪案件1件1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滥用职权案件2件4人,单位行贿案件1件1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四、落实新时代检察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检纵深发展。
随着检察改革的纵深化推进,市检察院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持之以恒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努力建设新时代检察队伍。
推进司法改革纵深化。全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全年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66件。健全内部监督,厘清检察委员会、检察长的决策把关责任,全年共召开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议20余次。科学设置办案单元和轮案规则,健立繁简案件分流机制,推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处理,10日内办结的轻刑案件覆盖率达30%,真正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
打造法律监督新品牌。抓住制约监督主业的短板弱项,开展特色性亮点工作,大胆试,大胆闯,为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破局开路。“捕诉一体+” 全程办案机制成效明显,一名检察官或办案组在办理批捕、起诉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公益诉讼等线索时,由其承办到底,进一步明确了司法责任、提高了司法效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检察联络员+”办案模式,通过协助办案、联系群众、服务企业、监督激励等模式,搭建起了检察工作与各项工作衔接和服务的大平台,突出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强化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突出党建引领,通过支部改选、支委列席党组会、建立党建阵地、党员之家,全面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在各战线设立党建联络员,通过召开青年检察官论坛征集意见建议,将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队伍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把检视问题和整改问题作为强化思想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公正司法的重要抓手,提升了队伍思想内涵。坚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深化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治理,坚持刀刃向内、清理门户、重拳出击、正风肃纪,驰而不息转变工作作风。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穆棱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尤为薄弱。三是班子老化、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化专家型人员短缺,人才进不来及留不住的形势依然严峻。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今年的工作中,市检察院将以创建一流检察院、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以深化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司法行为规范化、司法流程信息化、司法管理标准化,为建设现代化穆棱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用心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精准服务。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依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更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非法集资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深入开展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二、用心用力推进重大部署落地生根。认真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把“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落到实处。坚持司法为民,依法严惩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庄严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进智能辅助办案和管理系统,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助力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三、用心用力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一新天地宽”,深刻认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将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方面的优势,健全司法办案、工作指导、监督制约等配套机制。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力度,坚持不懈强化民事执行监督,增强民事检察工作实效。下大气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加规范、更富成效。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市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提升服务发展精准力、提升监督办案战斗力、提升检察形象公信力,不断开创新时代穆棱检察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名 词 解 释
1、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2、认罪认罚从宽: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在保障人权和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从快、从简、从宽处理。
3、速裁程序:是指被告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检察院一般应当在受理后十日向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十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天。
4、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5、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依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行政机关收到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并回复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6、公益诉讼“回头看”:是指检察机关专门组织为期三个月的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行政机关履职整改不到位、纠正违法虚假不实的问题及整改成效未能有效巩固、反弹回潮的问题集中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解决发现的“不落实”问题。
7、最高检2018年“一号检察建议”:即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8、“捕诉一体+” 全程办案机制:在“捕诉一体”的基础上,市检察院探索实行“捕诉一体+”全程办案模式,即在办理批捕、起诉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公益诉讼等线索时,也由同一员额检察官一并办理。
9、“检察联络员+”办案模式:“检察联络员+”办案模式是市检察院在检察联络员制度运行过程中,结合穆棱和检察工作实际,以案件办理为依托,以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法律服务为平台,以考核监督问责为抓手而建立的新的办案模式。通过“检察联络员+”搭建起检察工作与各项工作衔接和服务的大平台,使有限检力有效下沉,实现检察工作全覆盖,破解检察机关处于诉讼中间环节不接地气的尴尬境地,全面提升检察服务质效和水平而建立的工作模式。
10、四大检察: 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将“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的“四大检察”写进全国人大决议,前所未有。2019年以来,“四大检察”的检察工作新格局已基本形成,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稳步推进,展现出自信自强的崭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