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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1

来源:穆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喜军

录入:姜北辰

审核:王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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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材料(31)
 
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穆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喜军
 
(2019118日在穆棱市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4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三个和谐”,促成“三个最佳”,各项检察工作展现新面貌。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倾力支持脱贫攻坚和经济发展
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两护一促”专项活动。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聘任两名工商联主席作为检察联络员,搭建起检察院与企业间良性互动的桥梁,努力构建“亲”“清”检企关系。与公安、法院联合制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企无争议的轻微刑事案件建立绿色通道,采取“快移、快捕、快诉、快判”的办案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正常运营的影响。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案件4件,办理制售假药类案件1件,积极营造维护市场秩序、尊重知识产权、鼓励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
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7人,检察长接待3件3人,全部依法进行处理和答复。充分利用检察联络员制度探寻下访、巡访工作模式,妥善处理涉检涉诉信访5人,成功办理长达17年的无理缠访闹访案件1件,打击了无理缠访闹访行为人的嚣张气焰,起到深刻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确保了“两会”期间无涉法涉诉人员赴省进京上访。
聚焦精准扶贫,凸显检察作为。为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指定2名干警专职负责包村扶贫工作,并定期召开帮扶推进会和现场办公会。先后投资8万元帮助包扶村改善硬件设施和基础环境,资助两名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开展“检村共建”,围绕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多次现场交流,关注时间节点,把握工作重点,精准施策,形成合力,提高扶贫实效。
二、立足职能,打击犯罪,聚焦主责主业
聚焦执法办案,打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90件118人,其中批准逮捕80人,不批准逮捕3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9件198人,提起公诉126件156人,报送上级院7件7人,法定时间内结案率达10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专门办案组重点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共办理2件涉恶案件。对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办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型案件53件,办理黄、赌、毒等犯罪案件8件,办理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新类型犯罪案件2件。加强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打击力度,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2件。扎实推进“未检”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7人,自觉将教育、感化、挽救和预防贯穿办案全过程。开展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聚焦法律监督,增强检察公信力。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1件1人,书面纠正公安机关违法3件次,办理环境污染专项监督案件1件1人,纠正漏捕3人,纠正漏诉2件2人,公安机关均已纠正。强化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1人。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件,针对审判活动和执行程序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5件,支持起诉1件,均得到法院采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保护。全年共向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2件,督促其依法履职。开展刑事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全年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5人,提出纠正违法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建议均被采纳,违法行为均已纠正。
聚焦检察改革,激发内生动力。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统一受案,随机分案、全员轮案。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带头办结7件16人,副检察长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2件,法律监督类案件22件,领导办案常态化。探索“大部制”改革,在已初步探索内设机构改革基础上,2018年7月,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同步揭牌,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的举报、申诉、查询和咨询。完善检察长领导下的分管副检察长分工负责制,使责、权、利与人、财、物的管理挂钩配套,强化责任担当和主人翁意识。克服案多人少的困难,健全检察联络员制度和“捕诉一体化+”的机制链接,完善补位补台机制,通过“一人多岗”“一岗多责”,使有限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优化,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从严治检,加强管理,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转变作风。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队伍建设基础工程,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通过党风廉政教育月、法治建设年、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和检察队伍突出问题整治等活动,坚持刀刃向内、清理门户、重拳出击、正风肃纪;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重走抗联路”、“重温入党誓词”为主题系列活动,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进一步促进干警转变工作作风、公正廉洁司法。 
着眼强化素能,加快人才培养。以检察队伍突出问题整治为重点,全院干警深入对照“4个方面,21个问题”,深入自查、征求意见、互相评查;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开设“检察官”大讲堂、法律大讲堂等教育活动,直击存在的问题,形成良性互动,拿出整改良方,营造了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和青年检察人才培养, 鼓励青年干警参加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推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公信。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注重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联络,接受牡市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题视察1次,接受市人大对检察联络员工作的专题视察1次;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加强律师执业保障,推行微信预约、电子阅卷等服务,共接待律师查询案件32次,听取律师意见13次,为律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20份。深化阳光检务,大力打造“两微一网”检察新媒体格局,加大法律文书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76条,公开法律文书294份,电子卷宗扫描制作159件363册,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工作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期待。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回望2018,我们感慨良多。我们深知,检察事业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对给予我们支持、关心、帮助、厚爱的各位代表委员、各位领导和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检察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监督工作作用发挥尚不充分,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机制有待完善;改革创新激发工作活力成效还不明显,司法改革过程中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人员编制和工作量不成正比,班子队伍年龄老化,缺乏干事创业激情。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创建一流检察院、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以深化司法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司法行为规范化、司法流程信息化、司法管理标准化,为建设现代化穆棱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摆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摆在心中最高位置,把法律摆在心中最高位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一是依法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突出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持续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建立健全对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机制。二是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找准服务保障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依法慎重办理涉企、涉资、涉众、涉及改革的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深化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注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三是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通过繁简分流,细化办案流程,压实司法责任;结合司法办案加强对新型犯罪和重点领域犯罪的分析研判,深化以案释法,推进社会治理预警功能。
二、围绕新要求新作为,切实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主动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定位,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一是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严格落实程序从简、实体从宽的要求,强化与公安、法院协作配合,进一步传导证据意识、统一证据规格,妥善处理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共同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以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主动加强与环保、卫计、农林水等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发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围绕诉讼监督新要求,不断在民事监督、刑事抗诉、财产刑执行检察、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着力完善法律监督各项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积极探索创新,切实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一是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推动现代科技应用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融合,加强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深度运用,建立建成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接访等办案系统,提升司法办案信息化水平。二是完善与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机制,以推进司法进程、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推动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开启打击职务犯罪“绿色通道”,为反腐败斗争贡献力量。三是完善“负面考核”制度,将日常考核、案件评查、办案情况、反馈评价及个人述职述责等结果纳入到“负面考核”体系当中,用标准化的管理体系管人、管事、管案件,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质效。
四、全面从严治检,切实强化检察队伍建设。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检察队伍。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建全面提升工程的实施,发挥党建在检察工作中的引领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党风促政风。二是深化检务公开,全面落实案件信息主动推送、网上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等制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三是以更严标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真正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队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检察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修养,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各位代表,新时代有新气象,新变化促新发展,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砥砺奋进、担当尽责,为建设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穆棱做出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以“三个和谐”促成“三个最佳”:即坚持以“单位同事之间和谐、工作部门之间和谐、检察人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和谐”,促成各项检察工作“政治效果最佳、法律效果最佳、社会效果最佳”。
2、“两护一促”专项活动:即 “维护发展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专项活动。通过开展专项活动,牢固树立司法办案的谦抑理念、审慎理念、善意理念、修复理念,充分发挥追诉、保护、监督、服务职能,确保打击有力度、预防有深度、监督有尺度、服务有温度,在维护发展环境中展现新作为,在保护生态资源环境中落实新举措,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创造新业绩。
3、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4、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5、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依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行政机关收到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履行职责并回复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6、检察联络员制度:“检察联络员制度”是穆棱市人民检察院的一项创新工作,就是从办理的案件入手延伸触角,使有限检力有效下沉,检察职能充分发挥,实现检察工作全覆盖,真正便民利民,有效破解检察机关处于诉讼中间环节不接地气的尴尬境地,实现矛盾化解社会稳定人民满意,全面提升检察服务质效和水平而建立的一项工作制度。主要职责有:协助检察机关收集有关案件当事人平时表现、思想动态、案件成因、关键症结、百姓意愿、当地党委政府意见及其他案件背后情况等各方面信息;收集本辖区范围内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罪犯的社区矫正情况及相关信息;收集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否遵守取保候审相关规定;反馈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刑的罪犯是否缴纳罚金的信息;发现在本辖区有破坏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等行为,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检察院;收集行政违法行为及造成不良后果的行政行为线索,为做好立案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公益诉讼储备案件线索;收集检察人员社会形象及办理的各类案件效果、案件当事人满意度,以检察联络员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牵动,统筹推进并涵盖检察领域各环节。
7、“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2018年,在“捕诉一体化”的基础上,市检察院又探索实行“捕诉一体化+”全程办案模式,即在办理批捕、起诉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公益诉讼等线索时,也由同一员额检察官一并办理。为了确保监督的同一性(同一办案人)、完整性(全链条)、有效性(追责目标明确),保障该机制的顺畅运行,我们又进一步规范案件分流制度,理顺案件进口关和出口关;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明确批捕、公诉等环节的审批权,防止权力滥用;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相关制度,提高办案效率。
8、认罪认罚从宽: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在保障人权和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可以依法从快、从简、从宽处理。
9、检察队伍突出问题整治 “4个方面,21个问题”:即“检察干警涉黑及“保护伞”问题(检察干警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参与黑恶势力非法经营获取经济利益;利用职权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利用职权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风报信,帮助其为非作歹;利用职权在司法案件中为其提供帮助,逃避法律制裁等问题)、检察干警腐败问题(利用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等检察权,徇私舞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案件当事人开脱、减轻罪责,向有关办案人员说情、打招呼或施加压力,影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以案谋利,收取当事人钱物,私设“小金库”,企图规避法纪;经商办企业,以亲友名义参股、实际控制方式经商办企业,参与营利性活动,纵容近亲属经营和参股特殊行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规使用公车;利用职务影响到企业谋利,拉赞助、乱收费;办案期间违规使用当事人车辆,影响和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等问题)、检察干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群众和企业投诉办理不及时,对侵害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行为打击不力;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案不查;违规插手经济纠纷;严重超期羁押、超期限办案;违规打探案情传递消息,办案跑风漏气等问题)、“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问题(领导干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等问题)。

联系地址:穆棱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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