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7-12-30
来源:穆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喜军
录入:姜北辰
审核:王宝山
【字体:大 中 小】
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穆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喜军
(2017年12月23日在穆棱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穆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喜军
(2017年12月23日在穆棱市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更加注重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有机结合,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保增长促发展,着力营造法治化经济环境。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变“需要我服务”为“我要去服务”,在市工商联派驻“检察联络室”,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帮助破解发展难题。开展“送法进企业”,多次深入穆棱市中兴石墨矿公司、穆棱市麒麟木制品加工厂等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帮助解决涉法涉检纠纷,促进企业及从业人员依法办事、提高企业自我保护能力。在查办涉企案件同时,正确处理办理案件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依法审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围绕调结构促转型,积极投身扶贫攻坚建设。为更好地开展扶贫工作,开发区检察室和穆棱镇检察室形成合力,成立了驻村扶贫工作队,聚焦精准扶贫。积极与兴源镇东村两委负责同志对接,走村串户,摸清了3户贫困户致贫原因,帮助制定了“个性化”帮扶措施。先后投资5万元对贫困户受灾房屋和周边道路进行修缮,并资助两名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帮助推进光伏发电、蔬菜、食用菌等产业项目的落实,壮大了村集体经济。
围绕防风险促治理,聚焦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开展“整治生态环境”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6件,盗伐、滥伐林木案件11件。充分发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积极作用,共监督破坏生态环境领域案件3件3人,行政执法机关已全部移送侦查机关立案,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形成强大震慑。严格审慎推进公益诉讼,开展线索排查,收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环境领域案件线索5件,办理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件1件,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围绕惠民生促防范,重点查办热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围绕民生权益保障,以征地补偿、惠农利民和粮食补贴领域等职务犯罪为重点,把相关涉农部门和镇村涉农项目作为监督重点,积极摸排、查办扶贫项目安排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依法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贪污案件5件6人,滥用职权案件3件8人,保障国家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落到实处。
二、更加注重司法办案与矛盾化解有机结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69件78人,其中批准逮捕53人,不批准逮捕2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4件194人,其中提起公诉153件177人,报送上级院提起公诉3件4人,相对不起诉1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2人,坚决遏制蔓延势头。注重把矛盾化解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大力推进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5件次。积极参与社会创新治理,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坚持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转隶之年,我们坚持“思想不乱、力度不减、工作不断”的原则,实行“上级抓下级,层层抓落实”的方针,每起案件由检察长亲自把关,从主管检察长到局长再到具体办案人层层落实责任制,每天一汇报,每天指出工作目标,提出工作思路,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8件1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1.4%和55%;办理交办要案1件1人,并成功将嫌疑人王某在深圳抓获,目前已结案上报。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多角度运用预防专项职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在扶贫惠农、粮食补贴和资源环境保护3个领域开展预防调查,制发检察建议5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0人次,开展警示教育15次,受教育人数达1200人次,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2件,纠正违法2件,追加逮捕1人。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落实纠正违法审理意见以及不宜抗诉案件的意见反馈。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对4名在押人员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保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开展社区矫正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发现苗头性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建议均被采纳;加强对监管场所的监督,通过对看守所8小时以外的录像回放检察,实现对看守所24小时监督,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与稳定。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件;针对执行依据、执行行为不当,提出检察建议6件;支持起诉2件;对裁判、调解正确的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
三、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的有机结合,推进科学规范执法
规范办案管理,提升案件精细化水平。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六个统一”模式加强案件管理,即统一案件进口、统一全程监控案件办理过程、统一案件数据分析、统一涉案财物管理、统一各类档案管理和统一案件出口,对所有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网上管理、网上评查、网上预警,强化流程节点控制,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员额检察官与侦查机关工作对接机制,将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与绩效考评结合,通过对每一件案件的办案质量、案件效果、规范司法、执行办案纪律和廉洁自律等进行全面考核,着力提升案件质效。
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缠访闹访。我们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多次派员参加信访部门、公安机关的矛盾化解研讨会和案件研讨会,针对矛盾集中点,对案件的定性、证据收集、寻找关键证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注重说理,把准方向,强化引导侦查取证。全年共办理屡教不改、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无理缠访闹访案件3件3人,均已作出有罪判决。在办理杨某、王某两起多年无理缠访闹访案件中,积极与公安和法院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在适用法律和政策法规方面集思广益,就案件存在的疑点和难点逐一进行分析梳理,跟踪化解,快捕快诉,确保打击涉访涉诉案件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最终二人以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两年,有效遏制了穆棱市无理缠访闹访的嚣张气焰,也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我们始终坚持在办案中体现人文关怀和责任担当。扩大了司法救助范围,将司法救助对象从单纯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扩大到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今年以来,已先后对2名70岁高龄老人,1名未成年学生进行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款3万元。拓展了救助方式,将单一的物质救助拓展为综合救助,尽最大可能在入学、生活、心理疏导等方面为其提供便利和帮助。实施涉未案件制度保护,深化了案卷审查、依法申请、援助公开、援助告知等机制,让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落地有声。
四、更加注重司法改革与整体功能发挥有机结合,增强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稳步承接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17名业务骨干进入员额序列,充实了一线办案力量。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办案分工,制定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管理制度、明确司法权限、凸显办案主体,提高办案质量。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案件类型和难易程度,建立了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组织形式。以探索实行大部制改革为抓手,在牡丹江地区先行开展内设机构整合试点工作。实行员额检察官“AB”角跨岗锻炼机制,在其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承担其他业务部门的办案工作,打破了部门和岗位界线,取长补短,补位补台,确保了检察职能不缺位,提升了整体效能。
院领导带头办案,实现检察官角色回归。坚持“一个目标”,即检察长每年办案2件,副检察长办案数量是分管部门员额检察官平均办案数的30%。实现“两个转变”,即检察长、副检察长职能由行政管理为主向以办案为主转变,案件由把关审批为主向亲自办理为主转变。主办“三类案件”,即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做到“四个亲自”,即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审阅卷宗、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亲自制作补充侦查提纲与侦查机关办案人对接引导侦查、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在办理一起发生在1990年核准追诉案件时,该案公安机关在报请核准追诉前即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长和2名副检察长、1名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办案组,与侦查机关多次交流意见并对接补充材料后,受案后第2天报请检察委员会讨论,3天内结案并层报上级检察院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现已决定核准追诉,展现了院领导亲自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自今年实行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以来,院领导亲历亲为,共办结各类案件92件,占全部办结案件的41%,占全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00%,再无梗阻案件发生。
试行“捕诉合一”机制,节约诉讼成本。今年以来,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我院探索实行“捕诉合一”的办案机制。遵循“谁批捕、谁起诉、谁负责”原则,同一案件从批捕到公诉都由同一员额检察官办理。这样,办案人在批捕阶段就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以庭审的角度要求侦查机关与员额检察官同向思维,同时跟踪案件进程,及时固定完善证据,提高办案效率,现已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共作出批捕决定53人,该53人移送至审查起诉环节后,审限时间由平均28天缩短至13天。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4件194人,退回补充侦查17件20人,其中15件18人是取保直诉案件,逮捕案件捕后仅有2件2人因同案犯犯罪事实未查清及证据年久补充难度大退补,逮捕案件退查率为4.5%,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9%。同时建立了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监督事项进行讨论,为检察官们提供参考意见,保障了“捕诉合一”机制的健康运行。
五、更加注重队伍建设与形象建设有机结合,主动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全年共公开程序性信息412件、公开法律文书13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件,依托“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23条。开展案后监督,建立了乡镇(社区)检察联络员制度,重点收集办案效果和案后矛盾化解等情况,尽早发现社会不稳定因素并综合施策,力求“抓早、抓小、抓了”。接受人大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视察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接受政法督察部门的案件评查监督,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接受律师监督,全年共接待律师来访13人次,电话咨询40余次。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严格落实工作通报、查阅职务犯罪案件台账等制度,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
加强党建工作和信息化建设。成立新一届党支部,由检察长担任党支部书记,各项工作均以党建为依托,实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监督、同考评。开设“检察官”讲堂,直击存在的问题,形成良性互动,收集回馈意见,拿出整改良方,营造了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夯实了检察工作根基。大力推进科技强检工作,建立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案件公开与查询系统、电子卷宗扫描录入系统等,方便了群众来访和查询,也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
强化队伍素能和纪律作风建设。继续把作风建设推在前列,开展了“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整顿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了负面考评机制。着力提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提高人的思想觉悟。通过开展上党课、主题竞赛和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和要求狠抓队伍纪律作风。
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有创新、监督有突破、作风有转变、面貌有更新,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被穆棱市委市政府先后授予“绩效考评优秀单位”、“三八”红旗集体、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六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党组、党建为民“三服务”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10余名干警受到各级各类表彰表扬。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市检察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服务大局的方式方法单一,通过司法办案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新举措还不够有力。二是队伍年龄结构老化,高层次、专业化、专家型人才匮乏,客观上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精细化管理水平亟待提升。三是检务保障能力与司法办案需求存在差距,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科技成果运用仍有短板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创建一流检察院、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继续深化司法体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确保总体思路的实现,我们以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为抓手,着力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质效、树一流形象为保障,坚持以单位同事之间和谐、工作部门之间和谐、检察人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和谐,促成各项检察工作政治效果最佳、法律效果最佳、社会效果最佳。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把握检察规律。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将其作为检察机关当前乃至今后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一是认真秉持法治原则遵循司法规律。在以“审判为核心”的改革大背景下,检察机关负有举证责任,承担着败诉的风险,因此在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证据为根本,注重引导干警从以侦查为核心向以审判为核心的理念转变,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二是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职务犯罪侦防职能和相关人员转隶工作,并将结合案件办理,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工作的衔接机制。三是注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继续严把案件“进口关”和“出口关”,对案件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进一步践行发展理念,努力服务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期待的事情开展工作。一是开展“两护一促”专项活动,平等保护非有公有经济发展。建立涉及非公企业案件快速办理、优先受理机制、快捕快诉机制,注重坚持保护非公企业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并慎用强制性措施,保护企业健康发展。二是继续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与保护资源环境专项行动,服务我市全面振兴。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市委确立的发展战略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的着力点,促进形成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机制和环境。三是继续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的专项立案监督,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针对食品药品、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问题,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侦查活动,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
三、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活动,投身检察改革,努力在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改善办公办案环境。拟建立集控申接待、案件管理、侦查监督、公诉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为一体的检察综合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体化服务平台,为各机关、团体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温馨、优质的服务。二是深入推进司法改革。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加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三是继续深化检务公开。举办第三届“检察开放日”活动,多种形式展现检察内涵与检察活力,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视察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亲近检察机关,更多地理解支持检察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提高保障水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思想政治行动上的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一是深化稳定是根本大局的认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社会治理,推进平安穆棱、法治穆棱建设。二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建立案件办理流程控制、案后质量评价、错案责任倒查、终身责任追究等制度,真正把检察权的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更加自觉接受监督。我们要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抓起,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检察业务能力、职业道德修养,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
各位代表,站在改革发展新的起点,市人民检察院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信心,以“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的恒心,为穆棱市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公益诉讼: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从7月1日起,试点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写入《民事诉讼法》第55条和《行政诉讼法》第25条。《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两法衔接:是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3、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4、两护一促:是维护发展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