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人员仍能频繁出境?检察建议堵住限高人员“高消”漏洞
时间:2025-04-07
来源:穆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高鹏
编辑:顾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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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晗
近年来,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抓手,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运用新质生产力理论指导检察实践。通过积极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使数据与法律监督深度融合,推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实现法律监督由案到治的模式迭代。穆棱检察开设大数据发现专栏,讲述新时代检察机关通过打破数据壁垒、拨开数据迷雾、促进数据共享更好赋能社会治理提质增效的办案故事。
“感谢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依法对检察机关发现的限高人员购买机票的行为进行司法惩戒。今后我们再对被执行人限制消费时,选择全部身份证件,避免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利用护照等证件进行高消费。”法院执行人员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说道。
2024年,穆棱市人民检察院在参与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中,通过应用“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车类案监督模型”,分别从法院、出入境管理部门调取限制高消费人员数据、限高人员持有护照等证件数据以及出入境信息数据,将三组数据比对、分析、研判,发现张某在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后,多次利用护照购买机票往返境内外。
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本是解决“执行难”、限制“老赖”消费的有力手段,但因限制高消费人员身份信息、护照信息及购票出行信息分别属于不同部门间管理,存在数据壁垒。个别限高人员无视限制高消费令,使用护照等证件购买机票,往返境内外。此类行为无视司法权威,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穆棱市检察院向法院建议,全面完善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将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公民身份证件信息均纳入限制消费范围。
通过检察监督,督促法院对违反限高令的行为进行司法处理,及时救济胜诉当事人的权利,维护诚实守信的理念,同时也有助于破解治理困境,促进信息互通渠道的建立,在助力法院提高执行到位率的层面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