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穆棱检察在行动
时间:2019-05-16
来源:穆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慧群
录入:姜北辰
审核:王宝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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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穆棱市检察院紧紧围绕上级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突出打击重点,强化监督配合,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3件16人,已全部提起公诉,其中2件已判决。
加大打击力度严惩犯罪分子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组织涉黑涉恶犯罪检察组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学习中要求案件承办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一是严把审查关,打击涉黑涉恶犯罪。该院加大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力度,坚持快捕快诉,严惩一批犯罪分子。二是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办理涉恶团伙案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检察长任第一负责人,靠前指挥。
加强横向联系形成打击合力
主动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单位的联系,并就查办涉黑涉恶犯罪的侦查、定性、量刑等环节产生的问题深入探讨,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及时交流案件进展、侦查取证等情况,研究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庭审安排等问题,拓宽工作思路和线索摸排渠道,形成打击合力。
注意办案方法强化依法取证
为确保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捕得准诉得出”,一是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注意讯问方法、技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讯问,并注意听取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解,认真审查其辩解理由是否成立,防止错捕发生。二是提前介入,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坚持审查关口前移,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正确适用法律。同时,强化案件退查对接机制,将诉侦之间的工作方式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